Saturday, September 18, 2010

從用家角度看人幣跨境結算 - 信報9月17日


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行一年多了。雖然量不太多,但增長快。而要搞活結算量,把人民幣國際化,甚至進一步讓人民幣躋身儲備貨幣之列,開放資本賬是必須的。令很多人意外的是,就是貿易往來賬只開放了一年左右,原來緊閉的資本賬大門也開始打開。這一兩年來的變動多且快,就是用家要緊貼也感困難,筆者就嘗試把各最新規定做個小小的歸納和總結。

試點在開始時只是針對貿易賬,只讓幹中港貿易的公司參與,按實際的貿易需要買賣人民幣,也可向銀行申請貿易融資。如無貿易背景者,一概被拒諸門外。7月份起,只要所得的人民幣不回流國內,參與者的資格和規範都大大放開了。這是把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市場,也可說是在港試驗開放資本賬的運作。

企業要留意兌換風險

最新規定是怎樣?第一,就是你的公司沒有中港貿易,也可以參與,在港銀開立人民幣賬戶。第二,金管局也放開了不可把名下人民幣轉賬至第三者銀行戶口的限制;即本地公司間的商業往來是可以以人民幣作交易貨幣了,甚至可向有需要者發出借貸。

而跨境貿易結算試行計劃現已推展至全球。理論上,如你的外國貿易對手之往來銀行跟國內銀行有貿易賬結算戶,你也可跟他們協議用人民幣作交易貨幣。

但這是內銀的系統和行事法規的問題,人行對此還未有實施細則,故還未有先例可援。沒有實際中港貿易背景的公司,雖然從7月起可參與這試行計劃,但也要看清兌換風險。

計劃下的清算行中銀香港,只會為真實的貿易結算款提供平倉,即買賣和兌換人民幣的服務。如你公司的人民幣不是來自中港貿易,要兌換港幣或外幣,只可找本地銀行了。但本地人民幣存款和兌換市場還是細小,風險可是大的,即不一定有對手跟你買賣,即使有,叫價也可能是奇差。

相反,中銀香港作為貿易賬清算行,可直接在國內的外滙交易中心進行平盤,即買賣在貿易賬下得來或要支付的人民幣,外滙兌換風險就小得多了。

外滙購售額度有限制

你或會問,我的往來銀行不是可以跟其他作為一般結算代理的內銀買賣或兌換人民幣嗎?這個在理論上可以,但第一,每間參與代理結算的內銀,都受人行批出的外滙購售額度所規範。這是什麼?是跟外地銀行買賣人民幣的累計性上限。而這個上限,也是按實際貿易量算出來。第二,這個買賣額度按規定,也只可用於貿易結算的用途上。其他的,就是資本賬了。

在國內資本賬尚未開的前提下,要買賣,都要有外管或人行的審批或默許。額度有限,內銀當然會先照顧自己的客戶。而要拿內地批文或祝福,本地企業又怎是內地企業的對手。是故最近在市場上造成的非貿易賬人民幣買賣,絕大部分是內地企業在港的窗口子公司。

那向銀行拿人民幣融資又如何?貿易賬下的出入口押滙和其他貿易融資,從去年一開始就可以了。今年7月起,更是全面開放,只要有人民幣頭寸,銀行可放出任何形式的人民幣貸款,即用途不再有任何限制,不一定是用來付貿易款,可以是投資在本地發行的各種人民幣投資工具。但也是一樣,沒有國內外管或其他相關部門的批文,所得的貸款金一概不可打回內地,投資任何金融產品或實體項目當然不可,就是滙回內地自己的公司也不能。換個頭看,你要借人民幣,銀行除了要看你的實力,也會看你有否穩定的人民幣收入來源。原因也就是上面談過的兌換風險。

不是貿易融資或經批准回流國內的貸款賬,中銀香港這清算行是不會賣人民幣給你作還款用的。那你就要在本地人民幣外滙市場平倉了,難度和風險如上面分析,在現在的市場環境下,是頗大的。

資本賬開放重要一步

上面談的都是針對公司客戶而言。對一般私人投資者,首先每天最多買賣或提存兩萬元人民幣的上限沒有放鬆。在港轉賬的限制跟公司客戶一樣已解除,即如不回流國內,就可自由運用。但兌換風險就一樣要看清。還有,按金管局規定,銀行現在還不能提供任何形式的私人人民幣貸款。

最後也一提,外管剛在 8月底公布的《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試點的通知》*。10月1日起,北京、廣東、山東、江蘇四個地區內的企業,可申請在海外包括香港開立外幣戶口,存放從出口賺得的外幣,試驗期為一年。

雖然限制仍多,如存款只能用於貿易往來賬, 外管隨時審查資料等;另一方面,人民幣看漲,大部分內企業都是盡快把賺得的外幣換回人民幣,境外開戶需求應不會太大。但這實是國內資本賬進一步開放的重要一步。

註:*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laws/law_detail.jsp?ID=80302000000000000,37&id=4

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境外投資人幣 要看清風險 - 信報财經版, 2010年9月1日


七月中人行和金管局才把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市場進一步開放,八月中又宣佈計劃讓留港的人民幣回流大陸境內投入‘銀行間’(INTER-BANK)債券市場了。前文寫過,也是市場共識,留港人民幣苦無投資保值之道,要搞活市場,讓人民幣國際化或擠身儲備貨幣之列,開放資本帳是不能避免了。這課題80年代開始已有爭論,但這是計劃經濟的根本,沒可能。去年人民幣跨境結算試驗開始,資本帳不可能再封了。但有97亞洲金融風暴和08金融海嘯的教訓,再看日本和南韓開放的步伐,不少朋友說沒5到10年根本不可能。今次門戶只是小開,但速度之快,真出乎人之外。

按相關的人行通知,可申請投資於此債券市場者,爲已與人行有貨幣互換合作的外國央行,參加了人民幣跨境結算的港澳地區銀行和參加了跨境服務貿易結算的其他金融機構。但第二天就有公司客戶查詢怎樣參與,足證市場對人民幣資産需求之大。但按該通知看,非上述三類的企業,皆不可能參與。最多是購買在場外或挂勾産品而已。

說實話,該通知只是一紙政策性文件,細節還欠奉,要等候人行進一步的解釋和法規出臺。但看來規管還是既多且嚴格的。就如QFII計劃一樣,所有參與投資人民幣債券的機構都要事先申請,由人行批核和分配可投資的金额額度。申請時要說明資金來源,擬投資規模及具體計劃等。這跟真正開放或自由買賣的市場還有大段距離了。最基本就是要證明所持的人民幣是從貿易往來或‘投資人民幣業務’賺回來的。前者易明易計算,後者就似乎太籠統了吧。另外,投資期長短和大少規模,何時加碼或哪時離場都是因時制易的即時商業決定,事先規劃,做來實際意義不大,如不允中途改變策略,就更阻市場零活了。

有規範,市場大門半開半掩,要滿足或規避條例,就帶來額外行政和交易費用。虛耗資源外,也是讓人鑽空子套利之機。特事特批就是中國國情。近日市場傳出有國內在港企業可向內銀大額購入人民幣,匯價貼近在港的離岸市場,比國內官價好得多。既非貿易往來帳,是特批的資本帳吧,也是擴大在港人民幣存款一法。

但在另一端,港企如非要跟國內賣家清算貿易款,要購人民幣,按規定是不可跟最大人民幣供應者,中銀這清算行買的,也不能找其他內銀,只能在港離岸人民幣外匯市場找對手。但港銀的頭寸是少得可憐,每天本地市場的總交易金額只有1千萬美元左右,每筆平均1百萬至兩百萬。都是人民幣存款少,市場深闊度不足之現實。有通道者就可領先他人,是否不公呢?又會否成爲另一貪腐的溫床呢?

又有客戶問,在港發人債利率比國內低,可否以此投資國內資産來個財息兼收呢?香港是自由市場,理論上是可行。但在港人民幣存款不多,不是易事。又除非事先拿到外管同意,否則所貸款項全不能在任何資本帳下滙入國內運用。不管是新舊投資甚或借予系內其他公司作營運資金,更枉論投在債券或金融市場上了。

最近港銀搶人民幣存款,就都是主力來支持貿易融資,用家也多是國內企業在港的窗口公司,或跟國內關係企業有貿易往來帳者。何解?沒批文和關係,付跨境貿易款差不多是舉人債的唯一用途。而在港相對自由市場的借貸利率,比國內人行的官價也低得多。藉境外貿易融資來個套戥境內的,就可省下利息開支了。

對投資者而言,在資本帳未開下,風險更要看清。上次談過換滙風險,今次的小開放,只惠及三類金融機構,對一般企業和個人的政策,沒有任何改變。或許細則出臺後,可有再論的地方,其他人或能以基金形式參與,但就多了一層對手風險(counter-party risk),即不管你買下的最終投資産品如何,也要承受發行商這中間人本身的風險。

還有,要留意每個參與行的投資額在人行和外管局都有上限,不能超越。但如打包成投資産品賣給零售客戶,可利用各類場外或外圍的衍生投資的工具,把發行金額槓桿放大,即發水是也。現時已有不少所謂投資A股的基金就是以此形式發行,發行額或沒有足夠的QFII投資額度支持,賣的都只是概念,實只是投資在一些與國內A股挂勾的衍生産品。沒有實貨支持,承受對手風險外,衍生産品也是由海外金融機構所發,說白點,是在海外賭外圍。大家小心很快可又會有各樣令人眼花瞭亂,但又無實貨支持的債券投資産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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