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9, 2009

銀監對項目貸款新規定 ﹣信報 2009年8月28日 (全文)

中國銀監在上月27號發表了‘固定資産管理暫行辦法’, 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顧名思義,是指在針對內銀在相關貸款上過份寬鬆的審批態度。草擬文本早在5月中發與各銀行諮詢,並在10月份正式落實執行。最大的目标當然是抓緊銀行貸款的用途,把增加了的銀根用在實體經濟上,避免流向作房地産或股票炒買等投機活動,制做泡沫。

國內銀行,特別是國有股份銀行都是政策先行,但她們就佔了超過一半的市場份額,要資金按市場所需,用得其所,也不是單靠一兩份新增法規就可成事。說回那兩份指引,內裡談的實不是什麼新事。恕我直言, 都是老生常談,也可說是跟大學財務本科筆記差不多。如银行审批时,要做好尽职审查,确保项目合乎国家法规和政策(又是政策),了解项目的真实性(原用词)和各种风险等等。但這豈非反映了內銀對項目貸款的態度真的很寬鬆,以至多少貸款假借項目之名,流入炒賣投機者手中。

本港同行對新指引的反应正面的,就是以后大家可公平竞争了。这话怎说?本地和国际银行对长期的资产或项目贷款的审批要求都很严格,要求的资料对客户来说既多且烦。但要保障贷出之款能安全收回,保自己饭碗,存户和股东利益, 這是應有之義。相反,不少内银政策主导,不用問責,只要是中央支持的行业,大国企,或如上半年在适度款鬆的大環境下,借款人只要拿一个项目或资产出来作低押,来个比例折讓margin),就可提款。

外资银行要做那么多审查工作,如股东实力背景調查,项目本身风险评估,市场,现金流分析等,太费时了。还有,要在合约条款中加进各監控种制衡机制,如所有约定的前期先決條件到位如股东资金,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工程合约等)方可提款;定时汇报财务状况,项目进度報告;按工程进度放款;超支追加;监控贷款用途;专款专用等。这虽然都是国际市場上的基本要求,但对不少内地借款人來說,真是天方夜谈。当内银的审批和贷款合同都没有这些要求,外银有那能跟他们竞争。怪不得当上半年全国新增贷款创新高至73千亿时,外资行的新贷反跌了327亿。

按银监最新规定,上面说的審查和監控機制都被寫進去,所有银行都要遵守执行了。而在对贷款用途的监控,更有一非常严格的‘贷款人受托支付’规定,就是如单笔提取金额超过5百万人民币或5%投资總额时,银行在刻實用途之餘,還要直接把款项直接支付与有关工程承办商或供应商,防止了借款人把钱用在其他地方上。这是源自04年左右,替房地产借贷市场降温的类似规定,也真比本地和国外的做法严格得多。但是否过於微细5百万的上限又是否过低,徒增银行和企业行政支出呢?

说到底笔者总觉得这是经济体制的问题股份商业银行在经营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相对少一点,审批放贷真可纯是按商业条件,借款人实力来考虑。员工考勤方面,人工花红真是按业绩表现来衡量,手上有客户出问题,银行手起刀落绝不留情,也有要减薪留下直至收回贷款为止更有传闻说问题员工会被放上行内黑名单,永不超生,这都比香港的利害得多也因他们按市場機制辦事,在業務上種種的處事方式就跟我们香港相差不太思維方法較接近,合作起來就容易得多,也有不少成功案例。

在回報與風險問責的鞭策下, 他们也因應国内的特别环境,自行发展了不少新的监控模式。如在一般的出口发票贴现,他们就利用外汇管制下,海关的联网系統,把相关的发票锁定,防止企业一票多贴,这比香港只拿发票副本就可融资严格安全得多了。


法規和指引都是死的條文。太緊的話就阻礙正常商業活動,太寬的又達不到目的。生意生意, 每個個案都是生的,形態也各不同,各有自己的故事,法規跟本不可能照顧到每一個個案的需要和特殊情況。銀行融資方案就得靈活,滿足客戶要求時也要鎖死風險,長年期的項目融資就更甚,所為financial engineering 的精髓,莫過如此。在規管借款人的力度和條文中,找得適當的平衡點,是業者的經驗與藝術,官員只在場外觀戰,實不能勝任。今次這兩份新法規,除了那個‘贷款人受托支付’规定較實在,其他的都是大框架。銀監官員們也明白實不能寫得太死,這實是一種進步。

筆者替不少本地建築商攪過項目融資,下面個案正好說明定立規管條文的重要和難處。當年有新進公路維修商拿著政府合約要求前期融資讓他開工。即股東差不多一毛本金也不出,全用銀行貸款來做生意。這不只是高借貸率那麼簡單,是我們根本監控不了貸款用途,不知是否真的用在工程上。 他說事成自有回報。我說道不同,緣至此 。一年後公司消失於市場中,原來老闆做假帳被捕了。

與另一大建築商的做法則不同。我們先包下一個項目,每月工程進度由測計師確認,才按既定比例貸款,這保證了貸款用途。銀行也因應該企業商譽,先放一畢前期起動金。當然項目本身和相關發展商也經我們審批過。

相反,有人用差不多的方法來替同一建築商辦銀團貸款融資多個項目,但就不太成功。因銀碼大,要向不熟識本地市場的外資行銷售,監控條文就得定緊一點。就是不單要有測計師的報告,也要有發展商對每個進的確認,銀團才放款。是更安全,但太費時了。有些發展商今天跟你確認,過不了多少天就付那工程款,建築商也要按條文,償還相關貸款,即只有數天的融資貸款期。整個三年期的銀團就因而就提不了多少款,白費心思了。

Number of Vis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