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11

從人行145號文看人民幣政策政出多門 - 信報7月20日


上月參加了《信報》有份合辦的「中國金融改革研討會」,講者之一許小年教授主張放鬆監管,讓市場發揮合作力量。另一講者任志剛在位太久,當然持相反意見,更認為在社會主義經濟下,政策會下達和執行得很快,叫大家看看08年金融風暴後中國經濟領先世界就可證之。

怎料翌日又再傳來內地地方金融平台財務告急,幸好任總在會上也說,在社會主義下資源分配不一定有效,即快不等於好也。

人行外管局各自為政

我看國內大環境若果繼續是訊息不開放,不少消息都像孩子玩以訛傳訛般,這樣政策怎會傳播得快、準和執行得有效?就看6月8號人民銀行發給各內銀一份關於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通知(銀發〔2011〕145號文),該文在人民幣資本賬開放問題上,是向前走了重要大步,但媒體報道不多,這也不奇怪,因為該文件只是一份通知,並非以部門的規章行政指令,或次一級的規範性文件來公告。在人行網頁也查不到,不少業內人士到現在對內容仍摸不着頭腦。

這樣的低調,不難理解,外匯管理局在4月份出了一份38號通知,主要把跨境人民幣資本賬也納入它的外債管理規定裏,這跟人行一路推動的開放政策真是南轅北轍,145號文就把外管的全部否定。

但和諧要緊,只能用通知形式發出,政出多門一直是內地法制的大忌,兩個部門對國家政策有不同意見,甚或爭權,訊息混亂,商人如何作決定?市場如何有效運作?

先看人行怎樣推倒外管的規定。要推動人民幣作為國際貿易貨幣,開出人民幣進口信用證是自然的事,信用證到期找海外銀行作代付,或其他的協議的延期付款,是正常貿易融資借貸之法。國外銀行收了人民幣,絕大部分也放在內銀的清算賬戶內。內企走出海外投資,在海外新成立的子公司初到人家貴境,人生路不熟,國內總部為子公司向海外銀行提供人民幣擔保,或透過內銀開立人民幣備用信用證,更是在海外申請貸款,降低成本的不二法門。

奈何外管要把他們通通納入內銀現有的外幣外債指標管理,即所謂規模限制;上限,計劃經濟思維也。

145號通知就斬釘截鐵的把所有人民幣負債項目剔出外債管理範疇,人民幣是中國主權貨幣,怎會是外幣外債呢?在這方面,人行勝了一仗。

政策未全面執行

第二個要點就是明確了外商以人民幣投資國內項目的審批程序。投資項目在得到商務主管部門批准後,向當地人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或以上的支行申請,分支行上報總行,由跨境投融資辦的定期例會審批,通過就可進行結算。

這個「可以進行結算」至為重要,也是回應了外管的38號文。其實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只是試行階段,未有明確法規,但外管在4月的38號文,就搶先要求外商在得到商務部批文後,要到當地的外管登記。

做過內地生意的朋友都知,有關部門都有諸多藉口拖慢或不跟你登記,即登記隨時等同審批。按近期經驗,外管怕熱錢流入,只會拖慢開放和登記進程。

最後要談的是文中給人忽略和誤解的第4條,就是禁止內銀替內企跑到境外,包括香港直接購買外滙付給境外出口商。這豈非跟推動人民幣作為國際交易貨幣相矛盾?這真難說。

先看背景。上月筆者談過內地由於出口退稅問題,能收人民幣的國內出口商不多。至於外地出口商,真正願意收人民幣的也少,何解?美元雖然弱,但仍是國際貿易的主要貨幣,且看石油、金屬、礦石等重要資源,全以美元計價就知。最重要是,在資本賬不開下,人民幣對外商是沒有投資、保值和儲備功能的。

那香港的人民幣貿易結算量又是甚麽回事?大部分都是套取人民幣升值空間的活動。例如國內進口商開出遠期信用證予在港的窗口公司,窗口公司以之在港拿取美元融資向海外出口商付款,這就可把付款期延長至半年,甚至一年。在港的離岸人民幣價比國內官價高, 做個外滙對沖,一年後就可減低購買美元的人民幣開支,再享受人民幣升值的利潤。

在本港沒有窗口的,特別是大國企又怎辦?內銀以貿易之名,先替客戶滙出人民幣到港,但外國出口商是收美元的。不怕!港銀早已為內企在港安排好承接人民幣、賣出美元的對手,並代為滙至海外出口商結賬。

投資多於貿易需求

誰會或誰可接這些人民幣?我們都看好人民幣,但每天只可買2萬或口袋只有200的私人小投如我,當然不能。這些全是上千萬美元,甚至數以億計的大盤。只有機構投資者或私人銀行客戶能透過公司形式買入,這是投資多於貿易的需求了,也解釋了去年和本年初香港有那麽多人民幣點心債發行,為在港人民幣提供投資出路也。

這是跨境貿易,但嚴格來說,不是以人民幣結算,但總算是推動和發展的過程,人行也一路默許,直至愈做愈大要下禁令。這正是許教授當天在會上提到的政府規劃會創造租金(Rent Creating)。但尋租(Rent Seeking)勝利者 就非有實力和背景不可,更要快、周期短也,但這對經濟發展也不是好事。

Number of Vis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