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9, 2012

同業代付放表外 - 信報九月十九日 (完整版)



.......版面有限,又要賣廣告,信報老编删了大段,原文在此........


看財務公司的電視廣告,情義兄弟氣杖義相助,高挑美媚善解人意,為小民清還卡數,形象討好。但無論你是以信用卡簽賬消費,還是找財務公司代找卡數,都是借貸行為。如有個人資產負債表,就是要在表上,記下你欠下銀行或財務公司的借款數字。不為自己的借貸好好作記錄,表上無字心中無數但數還在,自欺欺人而已。

表外表內,還是放在竹籠內好呢?
原來內地銀行在貿易融資下有所謂同業代付,是銀行同業間的借貸行為,但就一路都不記在表上,會計術語謂之放在表外。管他甚麼表外,目的是把數字人為壓抵而已!而此等表外借貸據內地券商估計,有1萬億到2萬億,甚至3萬億,佔國內融資市場的份額可不少也!今年初,中國銀監會就出了一份意見徵求稿,要求銀行撥亂反正,把此等借貸放回表內。但利字當頭,無人理會。直到上月20日,銀監再按奈不住,正式出台管理辦法,要所有銀行在本年底前,按國際會計慣例把此等業務全部入賬!但這會一下子把國內1萬多二萬億的銀行信貸砍掉!對內銀盈利,國內總信貸規模和經濟的負面影響可謂不小,此話怎說呢?

藉此降低貸存比率

先看何謂同業代付吧。簡單來說,就是銀行為自己所開出的貿易信用證,在承諾到期付款之日,找來另一家銀行代他向信用證持有人付出貿易貨款。法理上來說,是內銀貸出一筆貿易融資給信用證申請人即買家,用來支付到期要付的貨款。而資金就來自另一銀行的同業貸款,並由該行代為付給貨品賣家。同業代付多在有外匯管制的國家盛行。以中國為例,銀行或企業要買賣或借入外匯,一定要在國際貿易中即經常賬下才可。國內外匯供應一路集中在中行,利率和供應量也因管制和壟斷而跟國際市場不接軌。內銀和企業就利信用證,向海外銀行以同業代付形式在國際市場貸入美元,供應量既多,利率匯率按真正市場力量來決定,更公平也!再者,美元利率比人民幣低得多,前幾年大家又看人民幣升值,短美元實為穩賺的套利行為。

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開通後,也令代付業務大幅增長。原因何在呢?國內早在07年把三個月以上的對外外幣信用證或同業代付納入短期外債指標管理。所謂外債指標,是外管局為內銀定下的外債上限或額度。銀行若以代付形式貸入美元,最長也只可是三個月,否則,就會用去和佔用了他的外債指標。外管局的目的,就是要削內銀舉外債之能力,壓下當時外匯儲備的增長。09年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開通後,內銀可開出人民幣信用證到海外,人民幣是主權貨幣而非外幣,就不用受外管局三個月期限的限制了。內銀由此就可要求海外銀行為他們代付到期的人民幣信用證,而融資期限也就可由本來三個月,大幅延長至經常賬極限的365天。這就正好讓內銀繞過和規避外債指標,讓企業到香港享受較低的人民幣借貸利率!

外債指標是規避了,但還有銀監會的貸款存款比率指標要解決。國內銀行此幾年的平均貸存比率達6070%,銀監設下的最高比率為75%,即業務增長空間不多了。如能把部份貸款利用各項會記手法放在表外,不當為貸款,就可降低貸存比率,那就法規照樣避,生意繼續做了。但明明是貸款,如何可以一路都不放在表內呢?筆者也木宰羊,只知有不少內銀曾按國際核數師建議,要求海外代付行在貸款文件中加入該代付款是國內進口商客戶直接要求代為支付的貨款。即借款人由內銀變內企,內銀身份就變得如同擔保者。但代付業務的精髓就是以銀行同業借貸形式來代替一般客戶貸款,省卻代付行在信審上的要求,時間和降低風險成本。試想海外銀行如真要對內地客戶逐個審批,又要開戶,這樣時間要多久?業務又能做得多少?最後當然沒有海外銀行配合。怪不得銀監不得不出手,內銀把代付變為表外業務,根本是亂來也!

把表外客戶債務從表外放會回表內,估記會把內銀的貸存比一下子提高23個百分點!再看今年7月和8月的新增銀行貸款分別為5400多億和7000多億,如銀行真要停掉共2萬多億的代付業務,對市場上銀根和內銀業務的負面影響就可想而知。加上國內利率管制逐步開放,銀行利差一路收窄,內銀業績和股價大家也不能看好了。

企業藉利差套戥獲利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問銀監的新措施豈非跟中央和人行要保住經濟增長和放鬆銀根的政策大打對台。但銀監擇善固執,這才令人敬重!其實同業代付都只是內銀用來避規各種監管條例的手段,也讓企業利用境內外的匯價和利率的差價作套戥賺取利潤,再告訴大家國內代付業務一點基本的操作吧。內企先把本來要付的進口貨款,抵押給內銀,再由內銀安排信用證和海外代付。海外美元的借貸利率如比國內的存款低,加上鎖定匯率的安排,就有利可圖。但此等安排只有有實力和強大現金流的大企業才可做,真有融資和週轉需要的企業就用不著了,即是說此產品對實體經濟的推動有限,管之有何可惜?況且現在只是把他放回正軌吧!就試想如你不好好記錄你自己的卡數,後果會如何呢?

Thursday, September 6, 2012

'國旗下的講話' 究竟是甚麽的話呢????




教育局的新修訂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自我檢視工具”,看過沒有?
當中有生活事件(舉隅):「國旗下的講話」. 究竟什麽叫舉隅? 國旗下又應講麽的話呢? 快到教育局網站下載吧!



讀國史,羨漢唐盛世,見鴉片甲午戰爭而悲,再聽長輩說文革而憤!暪父母去看李小龍精武門,變了紙上和口頭反日少年。我認是港人,也是中國人。就如有北京居民是昆明來的中國人,也有老家在東北的中國人。有一年六月五號,我信歩走到天安門,誤打誤撞看到下旗禮,也有感動!去小日本,入境紙上我填China Hong Kong SAR, 竟被小日公務員刪去China, 真奇恥大辱!但要我寫出教育局這樣假的樣版文章?對不起!愛國靠一塊紅布?正苦的割民姣辱,不只是洗腦,是把大陸那套假大空慢慢搬過來!一字撒!


Tuesday, July 3, 2012

金管局一小步 人民幣一大步, 信報, 2012年7月3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兩周前突然放寬了對銀行人民幣流動資產和比率的要求,讓它跟本地行之多年的法定流動資產比率計法看齊,這馬上令本港的人民幣利率下跌。
流動資產要求高
銀行流動比率的計算都非常專業,計算繁瑣複雜,是銀行家頭疼之事;流動資產回報低,持有太多,限制了自己的借貸能力,影響盈利之餘,甚或會虧本;流動資產太少,隨時不夠現金,滿足不了存戶提款的要求。有關行動本與市民直接關係不大,但此次放寬人民幣資本賬開放之快,實非意料所及,再加上任總突然改變對聯繫滙率看法一事,有何玄機呢?
先了解一下法定流動比率吧。目前最低要求是25%,就是說一個月以內到期的客戶存款和其他債務,銀行手頭上最少要有25%等值可隨時變現的流動資產,準備應付客戶提款和償還負債之用。
什麼是可變現流動資產呢?最基本就是手頭上的現金、黃金、存在其他銀行一個月內到期的同業存款,也包括由其他銀行承兌,一個月內到期或金管局承諾隨時貼現的出口滙票等。
不過,持有二手市場的有價債券,按道理也可隨時變賣套現吧?對,如這些債券為港府、法定機構或多邊銀行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所發行或提供擔保的,一年內到期之數也可計算在內;超過一年的,也可按年期用有關方程式打折扣後計入。
如是本地商業銀行所擔保的,超過一個月的就要打折扣了,私人風險較政府的大嘛!海外銀行,政府或法定機構所發行或擔保的呢?有二手市場又有認可評級的,也可計入,當然,折扣率會再大一點,年期也有更大限制,如非中央政府的,5年以後才到期的就要打最多的8折了。沒有評級、但有銀行擔保的有價債券和一般的客戶貸款,只要是一個月內到期的也可,但折扣率也是最高的20%。超過一個月的,就不被接納了。
總的來說,重點有二。第一是要一個月內或有二手市場,即隨時可變現的才算流動資產;也要看是否本地、年期多長,有沒有評級等或擔保而定和打折扣。
人民幣流動存限制
第二,是如此等資產是外幣,該外幣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變回港幣的,例如下月有1億元的客戶定期存款到期,銀行最少要有2500萬元的可變現資產在手作準備,此2500萬元可以是港幣,也可是美元、英鎊或歐羅等的等值外幣。
可以是人民幣嗎?對不起,有很大限制,只可計入部分!原因就是人民幣還不是完全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如真有人來提2500萬元,銀行手上的流動資產全為人民幣,是有機會不能把人民幣兌回港幣讓客戶提款的。例如在最差的處境,即銀行非人民幣的流動比率低於30%,可計入整體法定流動比率的人民幣流動資產,按規定,是受制於「人民幣流動比率不得高於非人民幣的流動比率」的上限。
來個實例,有銀行的非人民幣流動比率是非常低和危險的26%,但有大量人民幣,比率達100%,也不可全部用來補充非人民幣的流動比率, 只可用上26%。在另一極端,非人民幣的流動比率高於安全線的30%,可入整體法定流動比率的人民幣流動資產, 在最寬鬆的規條下,也不可多於非人民幣資產的5%。簡單來說,手上縱有更多人民幣流動資產,對整間銀行的法定比率也幫不了多少。

放寬人民幣銀根
另外,有兩項保守和苛刻的人民幣風險管理限度。
第一,銀行要為所有客戶存款,不論是一個月到期或是更長的,都要預留25%的流動準備金。也只有人民幣現金、國債、經核准在內地銀行同業市場有二手買賣的企業債券,在中銀香港(2388)清算戶口的存款等,才被接納為準備金。存於內地其他銀行的一個月人民幣存款却竟不被接納,怕銀行存在國內的人民幣不能自由滙出香港也!就連在貿易賬下,內地銀行承諾兌現的出口滙票也不算,其他人民幣資產更不用說了。
第二,除了存款外,銀行也要為非存款類的負債作25%的準備金。跟非人民幣的不同,一個月以後才到期的負債銀行也要為它撥出準備金。在此,存於國內的人民幣才被會算作合資格準備金。這不無道理,但是否太保守,矯枉過正,難道人民幣比歐羅差?還是金管局對國家開放貿易賬,讓人民幣在貿易下自由兌換出入境的政策還有太大的保留呢?
筆者年多前曾撰文質疑這實在是阻礙了巿場發展,就是中銀作為唯一結算行,可用0.7%不到的結算利率,壟斷了本地人民幣頭寸,跟以往滙豐作為港元結算行,壟斷港元供應一樣。還有就是銀行要為人民幣存款和負債留下比正常規定更多的準備金,阻礙了在港人民幣的流通和銀行放債的能力。
金管局態度改
今次金管局放寬、取消了人民幣風險管理限度,讓人民幣流動比率的管理,跟法定計法看齊,一下子就讓更多人民幣流動資產可被計入流動比率中,等同放鬆本地人民幣銀根,對本地人民幣同業市場和債務市場的幫助,不言而喻了。
但最關鍵的,其實是金管局的態度。本地銀行放在內地銀行的同業存款,內地銀行承兌了的出口滙票等也可按公式計入人民幣流動資產,等同推翻了之前認為這些資產不能隨便調回香港的顧慮。這是否意味着人民幣全面開放,將來得比我們預期的要快得多呢?
查本年以來,資本賬也放開得很快。深圳前海說要搞人民幣特區,讓本港人民幣以銀行貸款形式直接回流內地,其實其他多個省市,除了點心債外,早已有專項專批的境外人民幣銀行貸款和直接投資回流個案。審批之快,也出乎大家預期。
以前筆者心裏推算人民幣要自由兌換,非十年八載不可。金管局今次取消了人民幣風險管理限度,如再讓人民幣流動資產,全數計入法定流動比率,那麼,人民幣自由兌換之日就真不遠了,而且可以是很快。港元聯滙制度,修改之日也可以是很近的。

Thursday, May 31, 2012

舊文重温 -

戳破「屠城振經濟」論 - 信報 June 4, 09


六四國殤臨近,全國就只有香港、澳門和台灣可公開談論和紀念六四。看過同文作者馬國明5月25日的文章,再也同意不過了。特首把經濟發展歸功於六四鎮壓,我無言了。沒有穩定的政治環境,經濟當然不能發展,但用暴力換來的只是穩定,不是和諧。當年如用和平方法解決紛爭,不也可以帶來穩定和進一步發展嗎?二十年前的事,現在還是令人悲憤莫明,大是大非也。國內政治,我等身在境外的平民怎能完全理解?六四真相還不能大白於人前。但當年的經濟情況,還是有一點材料可讓大家回顧,來看看是否真的鎮壓帶來了經濟發展和成功。人是要往前看, 但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要不然,搞那麼多節日紀念來幹什麼?
1988年趙紫陽硬闖物價關失敗,當年零售物價指數按年升18.5%,是1950年有紀錄以來最厲害者,趙紫陽被指是盲目追隨佛利民的自由經濟主義,令情況失控,導致六四。然而,其實鄧小平才是大旗手。
此外,如不計學生對民主、自由等訴求,單從經濟層面,自1981年開始的「價格雙軌制」,內裡的「官倒」和貪污腐敗所帶來的不公和剝削,才是真正原因。
另一方面,承包制和私營企業對國營企業的衝擊,既得利益者利益受損,黨內對是否進一步開放沒有共識,面對各項因改革而起的問題也沒有治本方法。保守派老是想走回頭路,回到計劃經濟,或起碼要以行政指令為主導。
1987、88年國內物價飛漲,經濟熾熱,資金需求殷切,但利率為人民銀行所管制,不能加。為爭取存款,各大小銀行要提供各種家電如彩電等作招徠。原來改革十年了,先富起來者都購彩電來改善生活,當年全國各大城市都供不應求,價格飆升,怪不得銀行拿來當獎品,作為變相加息。中央有人見有利可圖,以穩定供求為名,1989年2月起,十八吋彩電(市價大概是4000元)要交600元稅金,國產貨更要被再加徵300元國產發展基金!再來一招專賣許可證,上海市原來二千個銷售點一下子隻剩下一百二十個。原本大受歡迎的產品,一下子變得無人問津,倉庫六個月就積壓了一百七十二萬台售不出的彩電,廠家苦不堪言,但囤積了的彩電就給某些單位官倒發財的機會。
收緊承包制和私人企業,官方一說法是他們只顧拼命生產圖利,把生產資源價錢都搶貴了,是通脹和市場混亂的黑手。但背後更根本的,除了影響國企生存外,就是認為市場經濟最終會動搖共產黨的統治,這是共產主義的唯物論了。
六四後,左風和保守勢力回歸,對私營經濟的打擊只有變本加厲。1989年下半年,個體戶註冊人減了三百萬,私營企也減了超過一半,只剩九萬多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更有不少私營企業家和承包制下的工廠廠長經理外逃。最矚目者,就是四通的萬潤南了。為求自保,在六四前後,就有不少私人企業家主動把工廠無償或用分股形式交給了「集體」,如「村集體」 。有了這「集體」身份,生意才不受打壓。1989年下半年起,市場就是一片蕭條,不難明白。
最後要提的,當然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從未停止過、姓「資」還是姓「社」的爭論。這個爭論,六四後當然是保守派佔了上風,一路打壓經濟繼續開放發展了。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由1987-88年每年超過11%,大幅下滑至89年的4.1%,90年更降至3.8%,91年回升至9.2%。但一直要到鄧小平92年春天南巡,再次確定繼續走市場經濟改革,這爭論才慢慢平息,經濟發展才慢慢恢復過來,回復雙位數字增長(92年是14.2%,93年是13.5%,94年是12.6%)。因為如不這樣,改革開放必定功敗垂成。
筆者還記得,當年本港經濟也大受影響,當時筆者還是一個小小信貸分析員,每個客戶解釋業績低落的原因都是一樣 ,就是六四。此情況直至1992年才改變,外資銀行開始重投國內市場。不過,還記得當年中銀的北京總行,在各地地方的國航公司對外舉債融資購買新飛機時,仍要為它們向外資銀行提供擔保。可想而知,當年的情況還是困難非常。另一方面,本港因新機場工程上馬,經濟才再起飛。
往後的道路也不是一路順利。1992年12月,《人民日報》就有一篇整版文章這樣寫道:「市場經濟,就是取消公有制,這就是說,要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搞資本主義。」一直要到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才肯定了私營經濟的地位。修正是這樣寫:「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六四文章不好寫。大是大非,血腥鎮壓,怎能抵賴。但再與冷血者爭論,只會感情失控。但上面都是筆者從各處搜來當年的經濟數據,讓大家再看看血腥鎮壓和往後經濟發展和成就的真正關係。這關係系數,我就說是零了!
BBC News - June 4, 1989, Tiananmen Square Massacre

June 4th Massacre 血染的風采 梅艷芳

Tuesday, April 3, 2012

主權基金與民爭利, 信報 2012年4月3日



梁振英當選第四任特首,不少港人又重燃移民念頭,怕他放棄行之已久的自由市場理念。市場不是萬能,但最怕的是把香港新加坡化,壓制言論自由。
再看梁振英推崇的主權基金,根本是政府行為,沒有哪個能勝過市場,强如我們的中投也如是。被視為典範的新加坡淡馬錫,一直對外都說自1974年創立以來,每年平均回報達17%,看似理想,實只是國王的新衣。創意會計下的宣傳手法,真相如何呢?
未看淡馬錫艱辛的核數財務摘要之前,先看大家記憶猶新,去年3月和記港口信託到星洲上市一役。淡馬錫用上1億坡元入股,首天收市報0.891美元,比招股價跌12%,一年多後的今天為0.765美元。這是政策主導,對比她投資西方銀行,全部鎩羽而歸的故事,只是小菜一碟。
虧了多少 國家機密
07年7月,用每股720便士共9.7億鎊(約30億坡元)買下巴克萊不足2%股權,後再加供股。坡網民說是打算助他收購荷蘭ABN,成就全球第六大市值銀行。後事如何?巴克萊輸了給皇家蘇格蘭和比利時FORTIS聯手的財團。雷曼之後,巴克萊更差點被國有化以免關門。淡馬錫最後在08年年尾以每股47.3到190.6便士之間,即24年來的最低位止蝕離場。保守估算虧了6億至8億鎊,或差不多10億美元!公務員不諳商業世界的爾虞我詐押錯邊,止蝕時間也拿不準,09年年中巴克萊反彈至260便士了。
又是07年,淡馬錫以23到24美元一股,共49億美元買下美林證券9%股權。08年再用34億美元供股。09年1月,美銀用每股29美元換股價買下美林。淡馬錫如此時離場會有微利,但美銀股價由換股時大約12美元,一路走低至3月初的3.1美元!5月份公報最終要斬手離場,外間估計虧了30億到40億美元!
看到這裏,大家或會問到底實際虧了多少?對不起,淡馬錫沒有告訴你!按當地法例,她有特權,只交出核數摘要就可,國家機密也!星洲傳媒全為政府喉舌,坡人只好網上大力鞭撻但也莫她奈何!
細看她的財務摘要,資料不全是第一問題,更利害是所有投資在資產表上沒有按時按市價估值,即贏輸不會反映在公司損益表上,而是通過股東基金的增减來過賬!
簡單點說,是兩盤數,大數記錄了淡馬錫佔大股的各家公司如星航(55%)、星電訊(54%)、星電力(100%)、星港務局(100%)等的實際資產和盈利。海外和其他投資炒買則形同小金庫,賺蝕都不用報在收支表上,全放在股東資金賬上就可,詳情只有財政部和李家知道。
你會問:人家不是說每年有17%平均回報嗎?不是也有說投資組合每年年底市值多少嗎?有!但,第一,投資組合總值回報報告沒有被核數師審核。第二,有至少兩個不同的處理報告方法,計法也跟一般投資基金大不同,讓人墮入濃霧中。
09年3月年結,淡馬錫的投資,總市值是1300億坡元,較08年的1850億跌了550億坡元,比上面兩個主要失利的數目還大。11年回升至1930億坡元,看似全部收服失地了!但這不是正統的基金淨值或報價概念,而是投資總值,即沒有剔出新投資的資本金或借入貸款。哪到底是她的虧本投資返回家鄉?還是政府投入新本金或舉債來買入新投資,「發水」令總值回升呢?到底股本或公司投資淨值增加了多少?就是因為她只提供摘要報告,資料不全木宰羊了。
那17%平均回報也是差不多的「發水」總值回報概念。2011年該年的一年回報有4.6%,十年平均是9%,都是沒有剔出非股東的權益如銀行和其他債權人所借出的資金。而在另一頁的報告,淡馬錫就用上所謂「財富增值架構」。這就較近似正統的回報計算方法,就是剔出實際投入的資金和最低要求回報率或成本。
按此計算,09年是虧了681億坡元(不是550億)!2010年只賺回418億,而11年又再虧去88億!而10年內共虧去了55億坡元!這些在內頁的數據,跟她重點宣傳的17%、4.6%或9%的增長,實在南轅北轍!
有意無意 誇大回報
其實淡馬錫的成功,不是她投資有道,而是星洲政府在上世紀90年代把上面所說的幾個成功的國家商業項目,以低價轉讓到淡馬錫身上而已。特別是星電訊在93年私有化,注入淡馬錫並上市,淡馬錫所持的投資額,一年間就由150億坡元左右跳升到差不多700億坡元。這是典型的低價注資轉讓,有意無意間把公司回報率誇大了。
去年也有關於樟宜機場公司化的報道,星政府擬把樟宜機場以33億坡元轉讓給淡馬錫,但樟宜機場09年一年的盈利為2.3億坡元,資產值也有72億坡元!33億作價確實非常相宜却令人質疑。
政府介入市場,應局限在市場失效時讓政府來糾正,雖然也沒人能擔保能改得來。主權基金搞投資,就完全不是這個概念,是與民爭利。加上投資投機市場風高浪急,實更非官員所長!
最怕是政府為面子,以機密為由,收起重要數據。當市民血汗錢失利時,又以不同會計手法來掩飾, 更可能是利益輸送的溫床。
淡馬錫投資海外虧大本,主政者為時任首席行政官何晶,即總理李顯龍太座,09年10月讓位只作董事。本年2月再有星網民質疑她的資歷和當年任命準則,結果李顯龍發出律師信要該網站編輯道歉,否則告上法庭,這在星洲平常不過。我們怕主權基金虧錢,更怕道破國王新衣的小孩,今天不容於星洲,他朝也不容於香港。

Friday, January 13, 2012

中電賺盡之謎, 信報 2012年1月13日

兩電加價,月來都是集中在兩電按管制計劃協議賺盡,無視社會責任。政府更是置身事外,一時說沒權干預,一時又說行會成員沒有通過,人人大聲推責!上周更有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內會上反對引用《特權法》要求兩電交出更多數據,直是叫人氣憤!沒有數據,怎去分析?公共事業是壟斷行業,無競爭者,何有商業秘密可言? 

2008年簽下的管制協議,其實應正名為利潤保障協議!協議中的「准許溢利」為固定資產回報之9.99%。如是再新能源的資產,該部分更可提高至11.1%。換句話說,資產愈多,就可加價賺更多。中電(002)也老實得可愛,在2010年年報上直言,雖然成本上升,本港利潤仍舊保持增長,是拜過去不斷投資,資產加大了所致。獨巿壟斷,利潤保障,真個天下無敵。


加大資產擴加價空間

 中電年報資料較電能(006)詳細得多,爭議也大,今次先談她吧
。中電五年來沒有增加任何發電機組,產能發電量也無加大,一直都在8888兆瓦水平。扣除每年的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值理應下跌,即沒有空間讓准許溢利加大或讓中電申請加價。但這五年間,中電每年的資本開支,即投進廠房和發電機的都是70多億元。當中有90億元是為青山發電廠加建減排設施,其他就是增加了5個總變電站,585個副站。减排是政府要求,環保所需,但其他的開支是否物有所值呢? 

這個就是政府的責任!在管制協議中已賦予政府權力來審核中電的發展大計。按協議的附件三,每年10月就是基本電費檢討之時。首先要看的,就是來年的發展投資大計有無改變,投資是否合理,然後把投資計劃報上行政會議審批。這個程序直接影響了基本電費的檢討。投資大計不合理,政府可不批或要求投資額向下調,加價壓力就降低了。政府和行會成員之說,是講大話還是沒有執行合約條款呢? 

在此也要一談,電費分為基本電費和燃料附加費。後者是按市場燃料價而定,中電有權全數要消費者承擔,政府無權干預,但前者就有上限,每年加幅如不超過5%,就不用行會審批,有超過者就要了。今次中電基本電費加幅,三次的方案都不超過5%,但加上燃料附加費,第一次的方案的總加幅達9.2%!行會議員說沒有看過或批准過今次加幅,也言之成理。但你們在此之前,有否看過他的發展大計,是否胡亂投資,增大資產來提高加價空間。 

那麽,管制協議下又有否監控投資的機制呢?當然有,第一個就是每次政府的審批。協議要求的資料也是挺多的,但審批的人能否把關就是另一個問題。審錯了,帶來過剩的發電機械和產能又怎辦? 

第二個機制就在附件七中,新發電廠房投產後,政府要按當時的實際用量,評估該新廠房的產能是否高於市場需求。如是過剩者,就不會被全接納為「可計算准許溢利的固定資產」。什麽是「不全被接納」?就是該過剩廠房50%的總建造和利息成本還可算為合格可帶來准許溢利的資產,而以後該廠房50%的借貸利息開支,也可算作成本。 

看到這裏,真佩服中電的談判技巧。我估計的對話是:「當天我中電算錯,但政府你也看錯,損失一人一半吧。政府也覺沒問題,加價來讓市民承擔可以了。」另外就是所有再生和天然氣能源發電項目,是不受這附件七約束。政府是鼓勵環保,但在投資多少就可收回多少的機制下,可會又是叫人盲目投資的誘因呢? 

中電最後的總加價幅度是4.6%,是把基本電費加幅由原來的5%的降到4.2%,但燃料附加費就由第二個方案的2%加回最初的3.7%。中電再估計跟政府的差餉官司會得勝,然後把全數差餉退款給用家,令整體電費加幅降到4.6%,但這只是一次過的。再者,如官司輸掉,就沒有退款,加幅就會回升到8.46%了。

穩定基金未惠及市民

這個除了是數字遊戲外,也帶出管制協議中「穩定電費基金」運作的問題。按協議,如電費過高,令固定資產回報超過9.99%,多收的是不會在下一年退回客戶。而是放到一「穩定電費基金」中。再以1個月港元同業拆息率計算,撥一小部分到「减費儲備」。中電才再從此「减費儲備」在下一年退回客戶。按現在1個月港元同業拆息0.4%不到,即要250年才退完。 

但如中電每年的准許溢利不達9.99%,中電就可馬上從穩定電費基金提取不足之數。今次中電把基本電費加幅降到4.2%,就是在减低來年投資和成本之餘,再準備在此穩定電費基金提取1億元。中電在運用此穩定電費基金上有優先權,也能理解,不讓電費大上大落也。而在2009年和2010年,中電已先後提取1億元和1.5億元。2011年上半年更高達8.4億元!但在現今低息環境下,能真正退回給用家的真是慢和少得可憐。明明是多收,是客戶的,就讓人拿去作了利潤補貼。 

上面只是按中電年報得出的數字和分析。內裏很多資料不全,如最重要的發展計劃。真不明白有議員為何只空叫企業良心口號,而不要求企業拿出實際數據來作客觀分析,何來專業?說到底,靠政府監管,從來沒有成功的!正道是開放市場。以本地市場的成熟和規模,不是難事。電訊業已是明證,連國內也電網分家,論點很多人談過,不用再贅了。

Number of Vis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