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 2016

帶住紅油去旅行,大戰以樓代債洗頭官

小弟現有三份一時間在國內,久沒開筆。事務忙時間不夠是一,國內火牆處處,拿資訊難,論錯大忌也。但回港,一時見索羅斯唱衰中國債務,又見華爾街又來說香港風光不再。國人和一眾手揸重貨的港人當然又義和團上身。但以事論事,大鱷唱淡不無道理,不要只曉「西方亡我之心不死」一套黨八股吧。 


兩年多前習總上台馬上就來打貪行節約,是好事。但內裡夾著各派系鬥爭,就是怕殺錯良民,矯枉過正。不少國內金融中人早已私下大談四萬億泡沫爆破,甚至經濟崩潰。我來自深圳河以南,只懂道是調整,不是那麼恐怖吧。不久A股就先飆升而後爆破,鬼城空房萬千畝,真有八十年代末日本和零八年美帝國的影子!現在見面,談的就是如何去催收壞帳,哪行業哪省哪市哪派哪領導是高危,如何避開免踏地雷了。苦中作樂,就跟朋友說,看我出差的收數指數,就知何時A股可走出熊市,何日可剝掉索羅斯大牙了。 


說開收數收爛帳,也談談幾個個案,體驗一下國情,看看國內的法規跟我們的如何不同吧。不少人說銀行家既保守又守舊,見磚頭樓房抵押就放錢,只是穿西裝的擋舖朝奉二叔公而已。但在國內要把扺押了的樓房土地收回來,也絕不容易!先看國內的合約精神。有客戶過期還不了款,違約後,竟把抵押了的樓房以低得不可相信的租金,跟關連人士簽下十年的租約。租金更是一次過收下。債權人能收得該樓房嗎?收了有何用?是否又要等十年才能處置呢?這真等同西方公司收購戰中,原股東或管理層搞亂公司亂簽合同,破壞或掉走資產一樣,所謂吞下糖衣毒藥poison pill 也!怎料突然又殺出多個民間借貸,P2P,原來國內不是扺押權人也可來钉契爭產,對我等沒有傳統地方勢力者,真是好事多磨了! 


也不要相信司法系統是萬能。收樓前一定要走恿長的審判程式。我們甚麼文件也準備好,正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排期開庭了,怎料大老爺突然要到鄰村考察,這就延了一個月。司法人員也要下海幹業務乎?小等一會又一個月,上級最高大法官竟突被坐洗頭艇受查,全市法庭休業又兩個月。時為銅鑼灣書局快艇之前!新大法官終到任,開庭日子快到了。怎料我們的主審大老爺身體違和,入院調理,這樣又再等三個月,真是望穿秋水也不見伊人!


 好了,批准收樓成了銀主盤就走拍賣程序,按市價交易,對大家都公平,但又是漫漫長路。拍賣前要找估價測量行定出底價,報告格式內容要大老爺過目。最厲害是每個地方的法庭都有自己的指定測量行名單,任君選擇,說是替大家省下工夫和交易費用。但跟港銀一路合作的國際大行,卻很多都不在認可名單中,我們慣用的是DTZ,雖曾為咱們梁特首麾下,也不能特事特辦,誓要聘之就得向法庭申請。且慢,先前說過大大老爺被人身控制和黨內查辦,下級官員為免再節外生枝,多做多錯,我們就被勸不要提交申請。這跟壟斷差不多吧,會否成為官商勾結的溫床呢?


還有一點令人懷疑的,就是我們的債仔竟要選一家收費貴一倍,但估價能高多一點的估價師。羊毛出在羊身上,作為債權人及債仔,不是都希望把各項法律專業費用盡量降低嗎?公開拍賣,成交價定當貼近市場,估價低一點也不打緊吧。這事怎説?翹妙之處就要看國內拍賣銀主盤的程序和法規了,到底怎樣呢?樓主盤先以上面談過的估值底價開盤,沒有人到來兢投,就收回再敲定新的拍賣日子,大概是一兩個月後左右吧。再拍的底價要下調,調幅在20%以內,由銀主,債務人和法庭協商定出。如第二次也流拍,還有一次調整底價再拍的機會,但這第三拍就是最後一次拍賣的機會了,


機關就在此! 國內除了一線城市,新落成的樓房空置率奇高,年初,國家統計局就說在建和待售樓房要用上六年多時間才可消化。不少城市也停止批出新土地,而更多的就是銀主盤,拍賣沒人問津的,多如繁星!如第三次拍賣也沒人承接怎辦?銀行有兩個月時間以最後的底價再去找買家。但拍了三次也沒有人來,除非樓市被索老炒起,否則怎可能脫手呢? 還有一個選擇,就是以樓抵債。但如樓房在最後的的底價是8000萬,而債務只有5000萬,銀行就要退還3000萬給借款人!你沒有看錯,是銀行再付錢給違約的債仔。銀行如覺這樓根本不值8000萬,或這樣抵債不划算,就請放棄此抵押權利,退回樓房給客戶,再跟人家談債務重整吧。


看到這裡,大家現在應明白,為何債務人只要有人評出高㡳價,再高的費用也願意付了。法律就是法律,小民商家就是要依法辦事。但合理乎?一個三次也不能成交的價錢怎會是市價呢?這又令我想起最近又再出台的的以股底債。銀行家,投資者真要小心了。 我們最後還是能收回該筆貸款。是第二次拍賣失敗後才從律師口中得知上面的規定,當機立斷,馬上變陣暫停三拍好了,否則我們隨時還要付款給欠我錢的人,太豈有此理吧!能成功,我們真是採取自己的方式用自己的辦法,獨門秘笈,大家不用再費心,不是官商鄕黑,只是商業機密而矣,哈哈。

Thursday, August 25, 2016

Aconomics 之 老貓燒鬚

來到北京西站,我的高鐵還有二十九分鐘才「發車」,有足夠時間取票慢慢上車吧。
香港網上支付寶預先訂了票,但用回鄉證的,還是要到售票偏廳「人工」窗口「攞飛」。取過來,又要走「回頭路」「原路退回」出來,日曬雨淋,再到「隔離」的「進站大廳」才能進入月台。不用過五關斬六將,也要「一路衝鋒,兩次安檢,三次排隊」才能見到家鄉也!十多二十年的設計,不是落後的問題,而是制度出錯,處處人為樽頸和障礙也!
想起也怕怕了。說時遲,那時快,一個雷鋒模樣,胸口有工作人員證的白衣大叔就在我眼前!同習大大一樣「關懷」的問道:
 
老闆去哪?
我去太原尋那李淵,世民的家鄕啊。
你們港燦排隊取票,非一柱香的時間也不可。給「小的」看看你們證件吧.....
這樣,「咱們」有特快通道,專人為外賓和老闆服務啊!
 
疑似「志工」馬上用iPhone 跟上線溝通:
咱們十五分鐘可幫「您」「搞定」,每位服務費150人仔!
 
我馬上槍回我的證件就走,差點老貓燒鬚,今次真無「非屎」也!
一路再走去「售票大廳」,原來成條街都有A貨雷鋒!個個一路一帶個A貨工作人員證,個個繼續「親切」「關懷」的給你「送䁔和問候」,老闆去哪?
這課 aconomics 最終不用「付費」,好運而矣,哈哈!

Friday, September 4, 2015

敢問彭博士,九月一日晚的港大畢業生議會EGM只有噓聲,沒有理性討論?

敢問彭博士,九月一日晚的港大畢業生議會EGM只有噓聲,沒有理性討論?

只有噓聲,沒有理性討論?那位彭博士果真含血噴人!我前晚就在會場,被人誣蔑,非說兩句不可!
 
前晚每位被抽中上台發言的,都有兩分鐘發言時間。支持彭某的發言者也完有數人。台上發言時,台下真偶有噓聲。但一,發噓聲者只是少數,而其聲浪絕無蓋過台上之發言。二, 噓聲大都在發言中後段才出現,確是沒風度,但大體上已沒有影嚮講者了。港大學生開大會互片一路如此,師承英帝議會,有人瞧不起此等英式虛偽,但起碼是場內有序。
 
彭某在電視上七情上面,繪形繪聲,真言過其實,別有用心,讓一眾歹人再借題發揮攻擊港人,果真土共維伯技俩也!
 
其實前晚獲贈最多最大噓聲的,是張家敏。按大會規定,發言兩分鐘後,米高峰電源就會被截斷,即要發言者知趣走下講台,管你是李柱銘還是彭博士,一視同仁也!但張前會長被關咪後不肯,還揮手投訴,此時噓聲就越來越大,被人叫下台!上面總總,大會皆有錄影下來的!
 
老老實實,每人才只發言兩分鐘(三位動議人,包括彭某,可開場發言,就有五分鐘),沒有提問環節,皆因會展10:30要收場,時間有限也。整個安排根本就只是各自表述然後投票,哪來討論機會呢?彭某貴為博士,難道你不明,你不懂嗎?

後記,信壇壇友提醒:

英國下議院慣例,
- 執政黨議員可以喝彩, 但不可鼓掌
- 反對黨議員可以喝倒彩
- 議員不允許謾罵,


小弟再翻英帝議院之按議事規則,凡行為不當,影響辯論進行者,可罰5天/20天 離場,不能參與辯論及投票。



Monday, April 27, 2015

香港投票方式比美國先進?

香港投票方式比美國先進?信報2015年4月27日評論版 (原稿)


香港超級市場常被視為由百佳和惠康,或正確點,長和集團和怡和集團所壟斷。但這是市場競爭,消費者選擇,和更重要,資本多少的結果。香港超市場是否真正的壟斷?也未必!經濟學ABC說不要只看表像,結果,更要看背後的角力,重要元素之一,就是看有無政府或其他人為障礙阻止新競爭者進場。阿信屋759平地一聲雷的打入市場,就說明一切。政府沒有以發牌或其他行政手段來篩選和設置障礙;兩大集團也不可出橫手阻撓,否則就可能違反將要實施的競爭法。當然,超市市場的開放程度,759是否成功就是另外議題。

前幾天新聞統籌專員馮偉光投稿本報談西方選舉模式(真選票 真普選》,刊4月22日),說在美國非兩黨的候選人不會勝出,拿不到一張選舉人票!反觀香港各階層包括所有政黨都有提名權!言下就是說袋住先方案更開放更先進。馮是否說美選舉如本港超市市場一樣為兩大集團壟斷一樣呢?這說法不算是顛倒黑白,指鹿為馬,也可說是斷章取義,混淆視聽吧。香港一路更有人說美總統不是直選出來,有政黨篩選,沒有公民提名的。這真是一知半解,或是以偏蓋全的來愚弄人心!筆者只是小小一個金融打工仔,閒來在網上報上大多只談談銅臭,今次真要向這位中學兼大學師兄討教一下了!

美國只有兩名總統候選人?

第一,在美國,誰人都可提名人參選總統,是沒有什麼兩黨篩選的,非兩黨提名的都被統稱所謂獨立候選人。但兩黨黨內的初選和大會,就是傳媒焦點,故給大家有篩選的錯覺了。各位只要到網上一查,歷屆參選人之多,雖未至如恆河沙數,肯定不是三四個,而是二十個以上。而且候選人背景真千奇百怪,有無黨無派的,也有什麼禁酒黨、和平黨,客觀黨,應有盡有,奧巴馬更同時共有三個政黨推薦,本地傳媒少有報導,我們少見多怪而矣。就像香港超市一樣,759,360(怡和系)711(又是怡和系)689 或任何其他三個字都可起來參賽,只是大市就是被財雄勢大,人材集中的兩大財團壟斷!

689和三個字超市都是小人虛擬的,你或可借用國內用語來形容我此比喻:用689,三個字太不靠譜了!但在美國,有所謂write-in candidate,就是選民可不選任何一個選票上的候選人,而填上自己要選的名字,管那人靠譜不靠譜!這可比我們提議的白票,否決票更開放了!何有此例?因美國是行州聯邦制,要名字印州選票上,即取得州的ballot status,每州都有不同的最低提名入場條件,財力人力不夠的獨立候選人,很多時都不能跑遍全美50個州取得當地的入場資格,不靠譜也。Write-in candidate 其中一個考慮,就是填補這方面的不足,就如大家還是嫌759不好的話,還有小販和無牌熟食檔,夜市可選擇!

袋住先才算真普選?

第二是美國行的都是間選而非直選,我們袋住先的才真一人一票真普選,真乎?美國每四年一次在十一月由各州份自行舉行全民普選,名義上是選出一批承諾支持某某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再由他們在十二月在自己州投票選出美國總統,一月再由國會正式開票。這豈不是間選嗎?非也!在十一月的普選選票上,是真的列出所有總統候選人名字而不是選舉人名字讓你去投票,更有空位讓你自選不靠譜的write-in candidate。故實際運作上,選民是選總統而非選舉人!到了十二月,該州的所有選舉人不論他們當初支持誰,都就要按該州的普選結果,投票選勝出者為總統,即所謂全票制,只有兩個州例外。看到此處,大家是否同意美國總統之選,是用間選之名卻行直選之實呢?選舉人投票的意義看來是憲法手續多一點,即像皮圖章。所以十一月普選後我們就知道誰是新總統而不用等到一月了。

有人也說在普選勝出,不一定能在十二月的選舉人投票中勝出,又真乎?每個州的選舉人票數目,大致上就是按人口多寡按比例分配。這等同炒友們熟悉的加權平均勻指數!而小學數學的公因數公約數已可以告訴大家,十一月和十二月的投票結果應是一樣的。但會否有例外呢?數學上有兩個可能,一是大州分的選民投票率不按比例的比其他州分低很多,但他們卻選出在其它州份落敗的候選人,搞亂了比例。二是得票非常接近,只靠一兩個州分來分勝負。但此情況在二百多年的歷史中,只有兩次。記憶猶新的,就是二千年的布殊跟戈爾的對決。電視畫面就播出在弗羅里達州,官員反覆驗票的鏡頭。

再看我們香港的選委會,先不問它如何組成,有何代表性,為何只有少數人有選舉權,就是你有幸被視為精英有選舉權,你只是有權去選這千二羅漢當中的數個,不是如美選民他們直接選總統或我們的特首!還有,你選他們時,根本沒有特首參選人!就是你選一個跟你臭味相投,一樣不喜歡説N年不選卻又來選的人作你屆別的選委,在最後關頭或一聲令下,他們都可轉汰。這才是間選的重點和弊病。政改前的特首選舉如此,袋住先的方案也如此差不多,你不知他們最終會讓誰出閘參選特首!怎麼可說我們的制度比美國更好更先進更多呢?

第三點,馮師兄說美帝獨立候選人近幾十年沒拿過一張選舉人票。沒錯!獨立候選人能在州分的普選取勝而取得該州的選舉人票,最近一次已是1972年了!問題是選票為何總是集中在兩大黨的提名人上?這是現實,兩黨人才集中,相比獨立參選人又是財雄勢大,是優勝劣敗之果。香港政壇不也是為幾個大黨壟斷嗎?你可說美總統選舉是金錢遊戲,金錢篩選,政黨霸權!但就是沒有政府來篩選和指定候選人。香港兩大超市坐大,地產霸權是原因之一。但很多時大家幫襯超市因為往績,商譽,付貴點也去大店拿個保障和安心的心理。大政黨就是有這樣的優勢。

但也偶有能影響大局的獨立候選人,最近期的就是92,96年參選的富商佩羅特。特別是在92年,拿了超過18.9%的普選票,是歴來最高!並分薄了共和黨的票源,令剛打贏了海灣戰爭的老布殊在克林頓面前府首稱臣,堪稱美國759也!他最終也沒有取得一張選舉人票,因他沒有在任何州分勝出。但沒有取得選舉人票重要嗎?值得馮師兄大書特書嗎?當年普選結果是克林頓得43%普選票,老布殊37.5%。結果已寫在牆上,選舉人票根本無關疼癢!重點是人家有公民提名,誰也可進場!師兄把香港各界別包括政黨都可提名,跟美國獨立候選人一張選舉人票也拿不到的結果放在一起。真搞不清師兄的邏輯。我們普通香港市民哪有什麼提名權?人家拿不拿到選舉人票是結果,提名權是入場門檻,兩不相同。是師兄搞不清,還是師兄知道美制度更開放,只好顧左而右盼,虛招盡出,瞞混過關呢?

不讓中國踢世界杯?

最後不談超市不談選舉,剛見拜仁大炒波圖六個一皮!又見場邊電子廣告牌不斷打出不要種族歧視!觀乎歐聯賽事,都是強隊天下,次級的如波圖,頓涅茨克礦工等還有機會奪冠,但弱旅呢?世界盃冠軍更從來只是歐州和南美的國家隊,亞非諸國連一次決賽都未打過!馮師兄我可否說這就是不公呢?這是比賽的結果啊!但如有人強加限制,阻礙亞非球隊參賽,又或禁止非歐睿球員在歐聯出戰、才是問題所在。明知會輸也要參加啊,你看看不讓亞非國家或中國打世界盃後果會如何?

Saturday, November 8, 2014

身價是4百萬還是68萬9?十月十四日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這是聖經中耶穌的教訓。世俗的解說,就是你收了兩家茶禮,在利益衝突下,夠竟你視誰為你的真老闆呢?


防止賄賂條例第9

本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背後精神就是如此。它針對的是代理人的貪污交易,代理人范指私人機構的僱員,如他們從客戶收回佣或其他好處,第9條定下在甚麼情況下是貪污,甚麼是合法和允許。大體來說,要看僱主有沒有授權和批准。皆因人為收或收了回佣,就有誘因去出賣公司利益,是否真如此就要只有你老闆清楚和來作定斷了。很簡單也是大家聽過的例子,銀行大班接受客戶提供的好處,會否因而胡亂批出貸款予劣等公司,最後成為壞賬,要存戶和股東來埋單呢?酒樓侍應可收小費,是對服務態度好者的直接奬勵,客人因好服務而多來,這就跟僱主和公司的利益一致了。
又看看港人最熟悉的樓宇買賣,經紀在香港可同時代表買賣雙方,收兩邊佣金,這在外國卻不成,熟是熟非這裡先不談。但起碼買賣雙方知道規則如此。但若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加佣金,經紀會否替出多點錢的一方賣多一點力,對對家不公平呢?更嚴重的就是食價問題了!這在買賣雙方不知對方叫價甚或沒有見過面的情況下就最容易讓人有機可乘!


400萬還是68點9萬

今次特首梁生在出售DTZ資產時,收受買家UGL四百萬英鎊所謂的黃金握手,清盤人安永會計師樓和最大債權人皇家蘇格蘭銀行卻說不知情,真也疑點重重!有人說這是商業上正常不過的補償,對!但我也說有所謂黃金握頸!在金融界,要跳槽或想升職,不少人都要簽下合約不可在離職後向公司挖角挖客!但如我這些小人物,就是一文錢補償或握手費也沒有!同人唔同命,只有揸頸就命,各人市價不同也!誰作定斷,當然是僱主,雖然你有權發表意見和繼續爭取。還有,握手費是僱主給的,當時UGL還不是梁的僱主!只是一個有意收購者,即DTZ董事和股東的對家!
梁生是當時DTZ董事之一,其實也有另一身分,就是DTZ一眾股東的代理人。我不質疑梁生的身價,但他的拍檔即其餘兩名董事,還有僱主即DTZ股東如果不知情,他們又怎能全面分析當中的利害關係。4百萬是否過高?當中又可會有利益衝突呢?梁收了錢,會否只向董事會推薦UGL而不考慮其他出價更高之投資者?會否不盡力替DTZ股東們向UGL爭取更高的收購價?另外其他董事為何沒有握手費?UGL在十月九日的一份聲明也承認他們當天的作價就是因此而降低了4百萬。如果債權人和小股東事前真不知情,現在可有被食價的感覺呢?他們可能覺得梁根本不值4百萬而只是689!僱員沒有僱主書面同意,收對家錢不可能不犯法!


誰是老闆


另一大疑點是當時DTZ已進入清盤程序,公司所有資產已為清盤人接管,任何處置,買賣最後都要債權人首肯而再非股東大會,董事會,甚或個別董事或僱員作決定。重點就是防止有人私下賣走公司資產,逃避償還債務的責任。僱員合約是公司資產,特別是fit的,非常珍貴,往往也是服務行業公司真正價值之所在。當年可否有其他白武士來出更高價要求梁生留下買下繼續由他主政的DTZ呢?另跟上面同樣道理,梁生要收4百萬,可會有誘因不再積極去尋找其他買家為債權人和小股東們獲取最大利益?我們塘邊鶴不知情不打緊,但如連最大債權人和小股東們也不知這4百萬的存在,怎能為自己切身利益作正確決定,這還有什麼話好說呢?走筆至此,在互聯網上剛看到雪梨先驅報在當地零晨發稿,說當年真有一出價更高之國內買家,但DTZ董事局不接納,是真是假要再求證了!


上面一切其實都寫在公司法中的清盤規則中。專業人仕不可能不知,就是不知,也不可用作在法庭上抗辯的理據或藉口,這是常識。筆者遇過客戶還不了錢,要進入清盤程序。公司運作當然要交由清盤人處理。一眾債權人會成立債權人大會,定期開會審視清盤進度。有白武士或投資者進來,清盤人會詳閱其計劃書,除了看作價是否合理,更要看來者是跟原來的落難老闆可有任何關係,會否打籠通壓價,低價拿走公司資產,令債權人和其他小股東吃虧!清盤人要做報告,再交由債權人大會投票決定!

其實進入了清盤時刻,公司已再難正常運作,更枉論有完善監管來保障資產,反而到處都有讓歹人可成之機。故債權人不但要掌握公司運作,不讓現金或資產被員工或大股東利用各種辦法淘走,同時也會對清盤人,律師等的支出作嚴格控制,否則變賣資產所得,隨時不夠支付他們的專業費用。專業費用按工時計算,故債權人一定會要求他們詳列每次工作花了多少工時,而上至partner下至associate的時薪也要披露。有次我們質疑某律師為何要用上那麼多小時來處理一件小事,令帳單變得那麼貴。律師馬上列出清單,列明打了多少個電話,翻查了多少本法律典籍。另再加一張新帳單,他用了三個小時來處理我們的價格詢問也!相對少的專業費用尚且如此緊張,梁生收了UGL 4百萬英鎊,超過當天收購價7750萬鎊的5%!這樣大的數目,如果其他董事,清盤人,債權人和小股東事前知道,怎會不問個到底呢?


UGLDTZ, 皇家蘇格蘭一路知道他們跟梁生談收購合約,但UGL向他們披露了什麼,有沒有包括分手費等,就沒有說清楚。安永和皇家蘇格蘭銀行後又出來否認知道內情,真羅生門也。再看UGL的聲明,他們的用字也非常小心,從沒有正面說過DTZ董事會, 清盤人,和最重要的債權人大會,批准過此4百萬的黃金握手費。要水落石出,非要本港,英國或澳洲的法庭來定斷不可了。香港人近年對貪腐越來越麻木,在習主席大力打貪的大環境下,重溫反貪條例和上一次公司法清盤課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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